企業發放委托貸款的帳務處理
企業發放委托貸款時的會計處理
對于一年期(包括一年)以下的委托貸款,可以在企業“短期投資”科目下設立明細科目進行核算。而一年以上的委托貸款,則比較復雜,需要設置“長期債權投資-其他長期債權投資(本金、應計利息)”、“投資收益”等科目進行核算。
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委托銀行貸款所支付的委托貸款手續費,金額較小,一般情況下直接記入企業損益;如果金額較大的話,可以在委托貸款期間于確認利息收入時攤消,在記入損益。
舉個例子: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委托銀行發放貸款500萬元,在發放委托貸款的時候支付銀行手續費18萬元。銀行將這筆500萬的資金貸給B企業并按季進行結息,貸款的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
那么A公司的帳務處理如下:
1.匯出存款并支付相關的手續費
借:長期債權投資------其他長期債權投資(本金)5,000,000
待攤費用------手續費 180,000
貸:銀行存款 5,180,000
2.每月月末企業計提利息
借:長期債權投資------其他長期債權投資(應計利息)25,000
貸:投資收益 25,000
3.每月應攤消的委托貸款手續費(180,000÷3÷12=5000)
借:投資收益 5000
貸:待攤費用------手續費 5000
4.銀行每季度向B企業收回貸款利息(5,000,000×6%÷4=75,000),并按照《營業稅》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營業稅(75,000×8%=6,000)。銀行同時還要向A公司支付利息,該利息是扣除營業稅后的數額(75,000-6000=69,000)。收回利息后,A公司根據銀行轉來的相關的代扣稅款通知單及相關原始憑證做相應的會計處理。
借:投資收益 6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000
借:銀行存款 69,000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6000
貸:長期債權投資------其他長期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75,000
5.收回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 5,000,000
貸:長期債權投資------其他長期債權投資(本金) 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