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香港保險可以作為香港優才續簽證明條件嗎?
香港優才申請續簽時,需要符合香港入境處對于“通常居住”的審核標準才能夠獲得續簽,香港入境處在審核”通常居住”要的考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儲不在香港的原因
2、在香港是否有慣性住所
3、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在香港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
4、否受偏于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
5、否有給理收入以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6、否合法按時報稅
根據以上的審核因素,申請者在"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續簽中可視情況提供以下幾種類型的證明,讓香港入境處信服自己確實是"通常居住于香港”:
1、子在港就讀證明(成績單、學生手冊等
2、慣性住所的通訊住址(自購、租賃或親友住址皆可)
3、在港購買車輛、上牌及香港駕照證明
4、香港手機在香港電話網絡的入網證明
5、公單據(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等
6、金融機構單據(銀行月結單等)
7、香港信卡及按時還款記錄證明
8、在港購買保險的相關證明
9、社群服務(慈善團、商融、私人會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偏員于外地工作的相關證明
11、聘請專業人士證明(家醫生、律師、會計師等)
上述第8條提到,在香港購買保險的相關證明,所以說購買香港保險是可以作為續簽所要求的"通常居住于香港”證明憑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