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爾對外貿易政策和管理措施
按照國際貨幣和世界銀行要求,塞2003年7月1日出臺了宏觀經改方案。米歇爾2004年4月接替勒內,擔任塞第三任總統,推出了系列改革新政,其要點是:1,征收商品服務稅(GST);2,逐步降低貿易稅;3,放寬貿易外匯管制;4,取消進口商品(除國家限制進口商品外)許可證等。塞原是對貿易采取嚴格管制的國家。該國貿易總局直接錄屬于財政部領導,海關關稅是國家主要財政收入。塞貿易總局負責發放和審批進口配額和許可證,該國的60%-70%的生活日用品及建材由塞舌爾市場管理局統一進口,塞貿易總局主要通過進口配額和許可證控制進口商品的總量,以保證國家外匯的最低需求,進口商品的海關關稅高于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塞舌爾的關稅稅率從低關稅10%以下(比如生活必需品)到高關稅200%(比如奢侈用品等)不等,大部分商品進口關稅為25%。塞商人出口其產品也要申領出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一般在提出申請24小時后即予發放,僅作為便于全國統計的一種硬性規定,但對涉及國家嚴令禁止的出口物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