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品質條款要點
商品的品質條款是出口合同的基本條款。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品質條款腳貨,否則買方有權提出索賠或拒絕收貨,甚至撤消合同。因此,訂立品質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 根據商品的特性來確定表示品質的方法。表示品質的方法應視商品特性而定,凡可用一種方式表示的,就不要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訂得過于繁瑣只會增加生產和交貨的困難。
2. 品質條款的訂立應科學,合理。在規定品質條款時,用詞須簡單,具體,明確,切忌使用"大約","左右","合理誤差"等含糊的字眼,避免引起糾紛。此外,要從生產實際出發,防止把品質條款訂得過高或過低,給生產或交貨造成困難或影響銷售。
3. 品質條款應符合有關國家或相關國際組織的標準,以提高產品的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