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代理協議主要內容
規定有專營權的代理協議,即為獨家代理協議。其主要內容如下:
雙方的基本關系。出口方與代理商之間的關系是委托代理關系。代理人應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行事,并應對委托人誠信忠實。委托人對代理人在上述范圍內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的商品、地區和期限。委托人對代理人的授權中,應明確說明代理銷售商品的類別和型號,獨家代理則必須明確其業務的地理范圍,并約定代理協議有效期限,或者規定中止條款 。
專營權。在上述范圍內,委托人承諾所指定的獨家代理為唯一同買主進行交易的中間商,若委托人與買主直接發生交易,仍應按交易金額向獨家代理支付傭金 ,是否授予專營權是獨家代理與一般代理的主要區別。
傭金條款。代理協議中必須規定傭金率、支付傭金的時間和方法。傭金率可與成交金額或數量相聯系。
最低成交額。獨家代理通常承諾最低成交數量或金額。若未能達到該數額,委托人有權中止協議或按協議規定調整傭金率。
商情報告。代理人有義務向委托人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商情報告,以使委托人了解當地的市場情況和代理人的工作業績。能否提供合理的商情報告是考核代理人的重要依據。
上一篇:無
下一篇:代理的種類
下一篇:代理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