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進出境貨物稅收方面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專為加工出口產品而進口的料件,按實際加工復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的數量準予暫時免繳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二)直接用于加工出口成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掉的數量合理的進口染化料、觸媒劑、洗滌劑、催化劑等化學物品,按實際加工出口產品的消耗比例免予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三)國外客商免費或有價提供用于生產出口產品所需進口的數量零星的輔料、包裝物料,憑出口合同免予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四)加工貿易項下加工成品出口,免予繳納出口關稅。
(五)加工貿易項下由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