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雙龍案:自主研發的無奈之路還是獨辟蹊徑?(3)
4.3 結果
2004年7月27日,作為新進入財富全球500強排名的上汽集團與韓國債權團簽訂收購雙龍汽車公司的諒解備忘錄。
上汽集團獲得收購韓國債權團持有的雙龍汽車公司48.9%股份的優先收購權。上汽集團收購這些股份后,將成為雙龍汽車公司最大的股東。諒解備忘錄簽訂后,上汽集團接著對雙龍汽車公司的資產、債務等情況進行盡職調查,與債權團就收購價格和條件等進行最終談判。同年10月28日,上汽集團與韓國債權團在談判成功的基礎上簽訂收購合同,完成對雙龍汽車公司股份的收購程序。
2005年1月30日,上汽集團向韓國債權團支付5900億韓元(約5.9億美元),正式完成雙龍汽車的股權交割手續。雙龍汽車公司在當天召開的股東大會上通過了公司新章程,并完成董事會增改選。新的公司章程主要修改了該事會組成及債權團相關條款,上汽股份董事蔣志偉作為第一大股東的代表進入董事會。完成收購后,雙龍汽車被納入上汽股份大家庭,雙龍產品成為上汽產品系列中一個重要補充。
此后,上汽集團又通過二級市場收購擁有雙龍50.91%的股份,占絕對控股地位。自從上汽傳出收購雙龍以及實施收購以來,上汽股份的股價基本上處于下滑狀態,當然這與的減持密切相關。(來源:黃中文《跨國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