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商標注冊證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商標局【多圖】【下載】
商標注冊完成后,就需要領證了,那么,領證的時候還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商標局
一、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托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二、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商標局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商標局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3、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商標局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