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計知識:離岸銀行業務
離岸銀行業務(Offshore Bank)是服務于非居民的一種金融活動,銀行吸收非居民的資金。銀行的服務對象為境外(含港、澳、臺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冊的中國境外投資企業)、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它經濟組織,包括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
離岸銀行業務的經營幣種僅限于可自由兌換貨幣。非居民資金匯往離岸賬戶、離岸賬戶資金匯往境外賬戶和離岸賬戶間的資金可以自由劃撥和轉移。從1989年5月開始,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招商銀行、交通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浦東發展銀行等銀行先后開設了離岸賬號業務。經過幾年的發展,這些銀行機構設置日趨完善,提供的業務品種日趨多樣化,服務手段更加先進,為客戶提供了全面、高效、優質的各項服務。
離岸銀行業務主要有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同業外匯拆借/國際結算/發行大額可轉讓存款證/外匯擔保/咨詢、見證業務/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