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香港兒童遇襲身亡 兇手竟多是父母(圖)
委員會以為需求增強宣傳子女的生活權益,提示傢長無論任何狀況下都沒有權益奪往子女的生命。起源 香港《文報告請示》
中新網5月29日電 據香港《文報告請示》報導,香港兒童殞命個案檢討委員會28日宣佈首份無關預防兒童殞命事變的申報,發如今18宗兒童蒙受打擊而身歿的個案中,有13宗的施襲者是兒童的怙恃,委員會以為需求增強宣傳子女的生活權益,提示傢長無論正在任何狀況下都沒有權益奪往子女的生命。
為瞭預防兒童殞命,香港社會福利署於2011年景立兒童殞命個案檢討委員會,心願吸取個案經歷,促成不同界別及業餘協作,以預防可防止的兒童殞命事變。委員會28日宣佈首份無關預防兒童殞命事變的申報,委員會檢討瞭正在2008年及2009年共238宗18歲如下兒童或青少年殞命個案,傍邊有156宗死於天然及82宗非天然殞命個案。
非天然死 他殺最多
正在兒童死於非天然要素的個案中,最可能是死於他殺,達26宗,其次23宗死於不測及18宗遇襲致死。正在26宗兒童及青少年他殺的個案中,最年幼的他殺個案觸及9歲的兒童。委員會主席梁乃江示意,兒童他殺次要是因為學業成績,和與傢人以及男女冤傢的關系等成績,亦有許多傢長對子女有太高的希冀,令兒童萌發他殺的動機。
梁乃江又指出,26名他殺的兒童中,有21名曾以不同形式走漏死念,但最初仍他殺而終,顯示其傢長及冤傢沒能實時阻行他尋死的動機,故倡議增強大眾教育,激勵兒童及青少年當遇到有冤傢向他們示意想他殺時,需實時告急,並教誨傢長應該因應子女的才能加以培育,並造就子女建設面臨掉敗的抗逆才能,同時優化黌舍的性命教育及生存技藝訓練課程,以增強先生處理成績及抗逆的才能。
18宗個案 僅兩宗兇手非熟人
別的,數據中有18名兒童蒙受打擊而喪生,此中13宗個案的施襲者是當事兒童的怙恃,傍邊有8宗個案的怙恃是先殺死子女再他殺,亦有1宗是怙恃獲救但子女殞命。委員會成員許宗盛示意,個案中有兩位媽媽由於不想被傢人曉得有身而殺死初生嬰兒,其餘個案亦因傢長集體的懊惱而禍及子女,委員會倡議增強宣傳子女的生活權益,提示傢長無論正在任何狀況下都沒有權益奪往子女的生命,和令公眾進步警惕,當發現為人怙恃者有跡象或作口頭要挾要他殺或損傷他們的孩子時,必需審慎對待。
申報又指,18宗打擊致死個案中,3宗施襲者是兒童的親朋,別的兩宗犯案者是生疏人,此中一位兒童是被援交意識的生疏人殺死。
香港社署助理署長馮平易近重接獲檢討委員會的首份代辦成立公司流程申報後示意,社署十分註重避免他殺的工作,除瞭透過傢庭生存教育激勵小區人士以踴躍立場面臨順境外,亦為傢長舉行針對性的小組以及流動,配備他們幫助子女建設抗逆力以面臨掉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