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越界”捕撈屢遭日罰 漁民委屈盼設緩沖區

中新網5月24日電 據臺灣《聯結報》報導,臺灣宜蘭縣北方澳的蘇澳籍漁港“福昌168號”因越過與日劃定的“界限”,23香港公司日清晨3時許遭日本公務舟取締,罰款430萬日元(約臺幣127萬元),23日下晝人舟獲釋。漁平易近盼臺灣政府能爭取設“徐沖區”。
“福昌168號”船主為45歲蘇澤鴻,舟上共8人,昨清晨正在八重山群島以南海疆南緯24度、東經124度左近,越過協定功課范疇一海裡遭逮捕。因舟上有漁獲,遭罰的金額中,此中30萬日幣為漁獲罰金。蘇澤鴻香港公司注冊處查詢道,“我曉得本人"越界"打魚。”
此次遭取締的“福昌168號”其真僅“越界”一海裡,與前兩周被扣遭罰漁舟,“越界”間隔相差甚遙。漁平易近指出,過來還有隱約空間,如今黑紙白字劃出“界限”,臺灣漁舟隻需不小心“越界”,至多要付出百萬“越界費”。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道,海面不像海洋,不克不及顯著整齊條線,跟著節令潮水時快時慢,有時延繩釣漁舟正在收繩時,一不小心“越界”,若單方能設一個“徐沖區”,應可縮小臺灣漁舟被扣案例。
臺灣“漁業署署長”沙志一示意,若可爭取“徐沖區”,當然願幫漁平易近爭取,但今朝日本沖繩漁平易近抗議一直,吶喊漁平易近仍要恪守“遊戲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