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李竑10月31日紐約報道:從香港來美現62歲的林先生,數年前經人介紹與在福州有一女兒的吳女士結婚,林先生把她們申請來美并取得綠卡后,吳女士隨即提出離婚。林先生認為吳女士變心是另有男友,故不允,但吳女士告知已單方面離婚。林先生認為吳女士騙身份騙錢,落得自己人財兩空。
林先生31日表示,數年前,他經人介紹準備到福州和另一女子辦假結婚。吳女士到機場接他,并當晚委身與他。吳女士向他提出結婚請求,林先生便同意了。林先生說,和吳女士結婚后,他就為吳女士和其女兒申請綠卡,2005年10月,吳女士和其女兒移民來美。今年初,吳女士母女入籍。
林先生說,吳女士入籍后就跟他提出離婚,林先生不允,她就離家出走。林先生說,“我跟她不是假結婚,我們結婚時,我沒要她一分錢,她在中國時,還每3個月定期寄1000美元給她。到了美國后,我在外州餐館打工,她在指甲店工作,每月我回紐約幾次,每個月都給她1000元生活費。現在她入籍了,外面有別人了,我年老了,因病無法工作,她就提出離婚。”林先生說,吳女士在遇到男友前,對他還挺好的。可是,結識了一個在波士頓開餐館的男友后,對他態度就不一樣了,說兩個人年齡相差12歲,無法生活在一起。入籍后,吳女士索性離開林先生與男友同居,林先生給她打電話,除了告知已經單方面提出離婚外,再也不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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