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市局直屬稅務分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精神,經研究,現就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列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的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免稅收入、定期減免稅、優惠稅率、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和其他專項優惠政策。
二、除《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第001號)明確規定實行審批管理的繼續保留執行的原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21號)明確規定實行審批管理的企業所得稅過渡類優惠政策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實行審批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外,其他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均實行備案管理。
今后國家制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凡未明確為審批事項的,均實行備案管理。
三、備案管理的具體方式分為事先備案和事后報送相關資料兩種。
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等稅收優惠政策實行事先備案的管理辦法,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等稅收優惠政策實行事后報送相關資料的管理辦法。
四、實行審批管理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并報送相關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列入事先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提請備案,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執行。對需要事先向稅務機關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或經稅務機關審核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列入事后報送相關資料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附報相關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如發現其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情況的,應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稅收優惠,并追繳相應稅款。
五、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程序按照《寧波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甬國稅發〔2005〕210號)的相關規定辦理。
六、企業所得稅優惠期限超過一個納稅年度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進行一次性確認,但每年必須對相關條件進行審核。
七、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期間,對情況變化導致實際經營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應停止享受優惠政策。采用欺騙手段獲取減免稅的,或情況變化后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而未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的,或未按規定程序報批或備案管理而自行減免稅的,稅務機關按照稅收征管法和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
八、各級國稅機關要本著精簡、高效、便利的原則,簡化手續,減少報送資料,方便納稅人,認真開展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工作。同時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好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后續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管理臺賬進行動態監控,通過納稅評估和稅收檢查等工作環節對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一步開展實質性審核。
九、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審批管理事項
2.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備案管理事項
3.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申請審批表
4.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審批管理事項
一、就業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從2006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并符合相關條件,按定額標準每人每年4800元依實際招用人數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2009年底前經審批每名下崗人員享受稅收優惠的期限不得超過3年。
需報送的資料:1.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報告和優惠申請審批表;2.地稅部門出具的“企業實際減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剩余額度”書面說明。
上述資料中證件要求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和其他資料須加蓋企業公章(下同)。
二、轉制科研機構稅收優惠政策
對經國務院批準的原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242個科研機構和建設部等11個部門(單位)所屬134個科研機構中轉為企業的科研機構,從轉制注冊之日起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到期后,再延長2年期限。
需報送的資料:1.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報告和優惠申請審批表;2.有關部門出具的改制單位名單或改制批復、經批準的改制方案、改制企業股權證明等資料。
三、文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一)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2013年底前免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報告和優惠申請審批表;2.有權部門發布的試點單位名單;3.試點地區提供有權部門批準的轉制批復、轉制前事業單位法人執照,轉制后工商營業執照、境外提供文化勞務收入申請免稅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二)對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報告和優惠申請審批表;2. 符合政府鼓勵的文化企業文件規定的范圍等材料;3.境外提供文化勞務收入申請免稅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四、股權分置試點改革稅收優惠政策。
股權分置試點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對價方式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現金等收入,暫免征收流通股股東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報告和優惠申請審批表;2.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單位文件;3.非流通股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4.支付對價合同或協議書。
附件2: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備案管理事項
一、實行事先備案管理辦法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 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列明享受優惠的理由、依據、綜合利用的資源、生產的產品、技術標準、減計收入額等);3.省級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頒發《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4.產品技術標準的證明材料;5.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上述資料中證件要求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和其他資料須加蓋企業公章(下同)。
(二)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 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描述和生產經營的農、林、牧、漁業項目具體種類說明);3.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有關證明資料(如:“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遠洋捕撈許可證”等);4.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 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3.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證明資料(如:有關部門批準該項目文件、該項目完工驗收報告、該項目投資額驗資報告等);4.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會計憑證、發票及賬頁;5.屬于優惠期內轉讓的項目,應提供項目權屬變動資料及原享受優惠情況有關資料;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 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 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從事環境、節能節水生產經營情況等);3.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證明資料;4. 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會計憑證、發票及賬頁;5.屬于優惠期內轉讓的項目,應提供項目權屬變動資料及原享受優惠情況有關資料;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五)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70% 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需報送的資料: 1. 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 經備案管理部門核實后出具的年檢合格通知書(副本);3. 納稅人關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情況的書面報告;4.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合同或章程、實際所投資金驗資報告等相關材料;5. 納稅人關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職工人數、年銷售(營業)額、資產總額等)的書面說明;6. 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出具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7.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六)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10% 實行稅額抵免。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列明享受優惠的理由、依據,可抵免的專用設備當年投資額,購置專用設備資金來源說明和專用設備投入使用后的實際效果說明等);3.對照目錄具體項目書面說明企業所購買專用設備類別、名稱、型號、技術指標、參照標準、應用領域、能效標準等,并提供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4.購置(或融資租賃)專用設備合同、發票;5.專用設備投入使用時間及證明投入使用的影像資料;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七)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需報送的資料:1. 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5.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6.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7.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8.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的情況說明;9.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八)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 發生境內技術轉讓的應提供技術轉讓合同,向境外轉讓技術的應提供技術出口合同和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3. 發生境內技術轉讓的應提供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向境外轉讓技術的應提供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4. 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5. 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6.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原則上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間辦理。
(九)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預繳)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十)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固定資產的功能,預計使用年限短于《實施條例》規定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證明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說明;3.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擬采用的方法和折舊額的說明;4.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十一)新辦軟件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動漫企業經認定后,可以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 2. 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包括軟件生產企業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以及從事軟件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等情況說明,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以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以及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和人員等情況說明;動漫企業經營動漫產品的主營收入、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收入、動漫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以及具有與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技術服務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和人員等情況說明);3. 軟件生產企業取得的寧波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會簽市國稅局后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證書,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取得的信息產業部委托認定機構認定的證書、證明文件,動漫企業取得的寧波市認定機構頒發“動漫企業證書”;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十二)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 ;2. 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列明購入軟件的功能、入賬價值、預計使用年限及有關情況);3. 購入軟件的證明資料和入賬憑證;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十三)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 ;2. 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列明購入生產性設備的功能、入賬價值、預計使用年限及有關情況);3.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相關證明資料;4. 購入生產性設備的證明資料和入賬憑證;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十四)非營利組織從事非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 非營利組織取得免稅資格的認定證書或有效文件;3.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種類明細4.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十五)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 2.企業月度花名冊或月度工資明細單,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應提供與勞務派遣公司的用工協議;3.本期資產負債表;4. 企業預計年度納稅所得額;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僅適用當年度新辦企業。
二、實行事后報送相關資料管理辦法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
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需報送的資料:1. 殘疾職工年度工資單;2.企業與每位殘疾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3.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 4.殘疾職工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 至8級)》;5.通過金融機構向殘疾職工支付工資的證明材料。
申請增值稅優惠政策已經向稅務部門提供的資料,不再重復報送。
(二)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企業月度花名冊或月度工資明細單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2.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三)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 國債利息收入交割單;2 .應收利息(投資收益)科目明細賬或按月匯總表;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四)軟件生產企業或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需報送的資料:1.軟件生產企業取得的寧波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會簽市國稅局后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證書,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取得的信息產業部委托認定機構認定的證書、證明文件;2. 職工培訓費用本年度實際發生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資料;3.主管稅
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五)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需報送的資料:1.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的說明;2.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3. 企業當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說明;4. 企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適用于企業年度匯算清繳
(六)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企業所得稅。
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投資合同或協議書;3.連續持有股票12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4.投資收益、應收股利科目明細賬或按月匯總表;5.被投資企業做出利潤分配決定的董事會決議、公告等利潤分配相關證明材料;6.投資方或被投資方屬于居民企業的證明材料;7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七)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國稅函〔2009〕118規定處理。
規劃搬遷年度企業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
2. 搬遷協議或合同;3.政府搬遷文件、公告;4.搬遷計劃;5.政府確定的政策性搬遷補償收入總額以及實物補償方案;6.簽訂搬遷協議或合同之日上月末的資產負債表以及資產負債表資產賬面金額(凈值)及其計稅成本明細清單;7.技術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購買土地使用權、購置其它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安置職工計劃等。
自規劃搬遷次年的五年內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當年度企業實際發生的重置固定資產支出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明細清單。
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需報送的資料:1.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2.中介機構評估報告,報告需對搬遷前資產狀況、企業搬遷損失(包括安置職工情況、停工減產損失情況)重置資產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等有關情況鑒定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