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融資存在的風險
票據貼現業務是企業資金融通的需要。去年以來,企業票據融資呈現快速增長勢頭。有數據顯示去年第一季度新增的票據融資將近4000億元,這種增長勢頭一直延續到今年前四個月,與此同時,票據案件相繼發生,金融機構損失嚴重,在票據業務非理性的擴張下,其所隱藏的風險也愈加明顯。
首先,對于金融機構來說,出于增加手續費收入、吸收保證金存款和派生存款、改善資本充足率等考慮,大力開展匯票簽發、承兌和貼現等業務。雖然從銀行角度來看,通過保證金制度可以鎖定風險,但保證金制度使企業獲得票據融資遠遠超過了其所繳納的保證金,一旦企業到期無法付款,承兌行必須墊款,低廉的手續費無法彌補風險損失。
其次,對于票據的真偽的辨別缺少現金的防偽儀器、鑒別技術差,使銀行存在受理偽票的風險。 銀行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誤也造成了潛在風險。在辦理貼現的過程中,銀行員工違規操作,造成銀行承兌匯票的要素不規范現象,辦理貼現業務時,對企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審查不嚴,匯票取得的合法性難以保證。為占領票據市場,銀行對貼現企業提供的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等資料的真偽不作調查,貿易的真實性審查流于形式,違規辦理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貼現業務。匯票到期一旦不予付款,貼現企業又拒絕承擔責任,就給銀行追索資金增加難度。
再次,由于票據融資具有成本低廉、手續簡單、辦理快捷等特點,深受企業的青睞。企業可以不付高額的貸款利息就能很容易的融到資金。票據法規定,票據必須是基于真實的貿易背景下開具的。但是一些企業為了獲得資金的流通不犧開出虛假的票據,加之銀行審核機制的薄弱,給了非法之徒以可趁之機。
同時企業利用票據的循環貼現導致其信用膨脹。假設企業的需要繳納的保證金是30%,那么企業只需繳納300萬的保證金存款就可以開出1000萬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后,企業照樣可以拿出300萬的保證金再開立一張1000萬銀行承兌匯票,如此以往,不斷循環,企業所套的資金就越來越多,等到還款期,企業是否能償還欠款,其風險性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