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香港稅務居民身份,香港稅務局通常會考慮哪些因素?
香港稅務局通常不會向那些,明顯不能獲得外地稅項寬免的企業,發出居民身份證明書。在實際的操作層面而言,香港稅務局在審批香港稅務居民身份時會考慮很多因素。其中包括查企業的實際情況:
1.該企業在香港是否有辦公室?
2.企業的實際管理所在地是否位于香港?
3.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情況(是否在港有住所)?
4.企業在香港有沒有實質的業務經營及應課稅收入?
5.企業對有關收入是否有實質的受益所有權?
6.企業是否只是管道公司,否濫用稅收協定等等?
對于在香港注冊成立,但有不超過兩名股東的企業(上市集團公司除外)或不在香港注冊成立的企業,稅務局會要求提供更多資料:
1.每次董事會會議的細節(出席會議的董事,會議舉行地點和討論事項詳情,以及通過的決議等);
2.每位董事的國籍、住址和主要職責;
3.企業在香港的開業日期;
4.企業在每個地區或國家的員工人數和職責;
5.主要銀行及香港持有的銀行賬戶總數等。
并會要求說明企業在香港持有常設機構的性質并提供財務狀況表列明固定資產及銀行存款的結余價值。香港稅務局會特別關注一些只有 投資業務但沒有其他實質營運的空殼公司。稅務局發言人也明確表明,不會向通道公司、空殼公司發出香港稅務居民身份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