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報告遞交延誤的政府怎么處罰?
如師報告遞交延誤將會得到如下處罰:
一、開業以來第一次遲交師報告:
1.罰款HKD1,200;
2.第一次罰款后14日內尚未處理,將會收到傳票,并增加罰款HKD3,000;
3.收到傳票而不做處理,行政責任將一直累積,直至閣下遵守香港的法例為止。
二、第二次(或以上)遲交師報告:
1.罰款HKD3,000;
2.罰款后14日內尚未處理,將會收到傳票,并增加罰款HKD8,000;
3.收到傳票而不做處理,將被政府控告藐視法庭。
所以向稅務局遞交師報告對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當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規定每間香港有限公司必須每至少年做一次,這是每一間香港有限公司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