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做飲食生意,如何申請香港飲食牌照
在香港經營的食物業如涉及出售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涼茶除外),供市民在處所內進食或飲用,須申領食肆牌照。
香港飲食牌照分類
① 食肆牌照
普通食肆牌照和小食食肆牌照。設有食堂座位,可申領酒牌。
② 其他牌照
即非食肆牌照,包括外賣熟食、食品工場、燒味鹵味店、魚生壽司店、新鮮糧食店、工廠食堂等。除工廠食堂之外,均不設座位,不能申領酒牌。
申請所需文件
1、FEHB94食物業牌照申請書一式三份;
2、建議設計圖則一式三份;
3、建議通風系統設計圖則;
4、公司注冊證書及周年申報文件CTC;
5、董事決議;
6、章程;
7、商業登記證;
8、FEHB192聲明書(按需要)。
如售賣飲品、甜品,是否屬普通食肆牌照?
小食食肆牌照有指定的食物類別可作申請,如不屬所列出的食物類別,則須申請普通食肆牌照。
如已申請暫準牌照,是否表示已可以經營?
店鋪須持有有效的食物業牌照才可經營。申請人可先申請暫準牌照,但須符合基本的發牌條件,包括食環署、屋宇署及消防處的要求。(注:申請人可選擇是否申請暫準牌照。如選擇申請暫準牌照,便須在申請正式牌照時一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