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冊后,哪些行為屬于不合規(guī)經營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注冊后,不填寫經營范圍,不掛電子水牌,不年審,不進行SCR備案都屬于不合規(guī)操作。
香港公司經營范圍不填寫的后果
對于已經有運營的香港公司,現強制性要求必須在商業(yè)登記證上添加“業(yè)務性質 ”(即是經營范圍)。即如是顯示“CORP”,則需要添加業(yè)務性質(經營范圍)。如查核未添加者,香港公司將會受到處罰。
香港公司未掛電子水牌的后果
1.對公司有不良影響
2.導致產生罰款損失
3.且對該注冊地址也會有不利影響
香港公司未進行SCR備案的后果
根據香港法律規(guī)定,如不及時備存SCR,不僅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可以導致公司不能正常運營。此外,如果企業(yè)在接到注冊處通知后處理不當或是提供虛假信息、誤導信息、或具欺騙性的資料,該人即屬犯罪!
一經公訴程序定罪,將會被處罰30萬港幣并監(jiān)禁2年或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港幣及監(jiān)禁6個月。
香港公司未按要求做年審
年審是維護公司正常運營的一種方式,對于不辦理年審的公司,香港政府會按照法律規(guī)定對公司進行累計罰款。
產生高額罰款后,可能會收到香港法院傳票,法院會根據《公司法》相關條例起訴公司董事和股東,這樣一來董事和股東信譽受損,對于以后辦理香港業(yè)務或者出境都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