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及適用條件解析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以來,已設有共11個園區,吸引了約6萬家企業入駐,2021年全年營業收入超萬億元。入駐海南自貿港的企業涵蓋了金融行業、TMT行業、生物醫療行業、進出口貿易行業等等。
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需滿足的條件:
1. 屬于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
2.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3. 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并一個納稅年度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無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境外高端人才,須提供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實操中,納稅人對于在海南連續半年繳納社保會有比較多的顧慮,在此也要提示納稅人,計劃給員工申請此類稅收減免之前,需與員工充分溝通,擺明利弊。充分考慮到員工是否在某些指定城市有“積分落戶”或社保連續交滿5年等需求。
另外,部分員工均存在多地發放工資的情況,年度匯算清繳時,需注意“匯算清繳地”要選擇海南,如果多地發放工資時有重復扣除的可扣除項,需確認只能扣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