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變更、注銷登記申辦有限責任公司手續?
申辦手續:
(開業)
1、 申請報告;
2、 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 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企業法人需加蓋發證機關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 公司董事長簽署的企業法人設立登記申請書;
6、 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蓋章、簽名);
7、 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
8、 監事會決議(全體監事簽名);
9、 公司章程(全體股東蓋章),集團有限公司還需提交集團章程(集團成員企業蓋章);
10、 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1) 任命書(國有獨資);
(2) 委派書(委托人蓋章);
(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任職證明;
(4) 法定代表人的暫住證復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證);
11、 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
12、 公司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13、 集團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員企業加入集團決議;
1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5、 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16、 本局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申辦手續:(變更)
1、 申請報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 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以及公告;
(2) 經營范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的批準文件;
(3) 注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注冊資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 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復印件;
(6) 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新股東執照復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重新提交驗資報告;
5、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6、 本局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和IC卡。
申辦手續:(注銷)
1、 申請報告;
2、 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 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4、 法院破產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
5、 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6、 公司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8、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IC卡。